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再利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19-06-26 21:47

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再利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4号)规定,现将“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再利用生产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如下: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再利用生产项目

项目概要:该项目位于罗田县凤山镇鸟雀林村,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本项目占地约11亩,建筑总面积6500平方米,新建厂房车间5000平方米,双层仓库1500平方米。购置生产设备14台(套)。环保设备一套,三级沉淀净化水池,办公大楼及员工宿舍一栋,年产塑料颗粒36000吨。

2、项目周边环境及环境质量现状

(1)周边环境现状

项目附近无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地、重要湖泊、文物古迹所在地、地址遗迹保护区。

(2)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污染物除O3外,其他污染物PM10SO2NO2COPM2.5的监测浓度值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要求;特征污染因子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相关浓度标准限值。总体来说,项目厂址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较好。

项目受纳水体义水河各监测断面各监测因子标准指数均<1.0,满足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III类标准要求,表明义水河水质现状较好。

项目所在区域地下水硝酸盐超标,其他水质因子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根据现场勘查,由于周边居民点无排水系统,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旱厕也无防渗措施,导致硝酸盐超标。。

项目厂界四侧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3类标准,厂界西南侧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

3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分析

3.1施工期

1)废气

扬尘污染是施工期间重要的污染因素,应采取积极的措施来尽量减少扬尘的产生,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包括:实行封闭式施工,使用围护材料以防止扬尘,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脚手架外侧设置有效抑尘的密目防护网或防尘布;运输车辆加盖蓬布;设置洗车平台,配备水泵;作业面和临时土堆应适当地洒水,配备水泵以及集水池。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施工期施工粉尘对场界外影响,其对周边环境空气的影响可得到一定程度的减弱,施工结束后影响也将消失。

2)废水

施工期的废水主要来自于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

施工居住营地位于本项目内,施工期生活污水主要污染因子为CODBOD5SS、动植物油、氨氮等。施工废水主要为钻孔灌注桩排水、建筑养护排水、设备清洗及建成、进出车辆冲洗水等,废水中主要含大量悬浮物的泥浆水,SS浓度含量较高。施工单位将采取下列减缓措施,以使施工活动对水环境的影响减少到最小限度。

1)本项目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作为施工期道路浇洒、车辆清洗以及抑尘用水回用。

2)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作施工场地附近农田的农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3)对于基坑开挖后汇集的雨水,基坑内应每隔50m左右设一集水井,采用潜污泵抽排作为施工期道路浇洒、车辆清洗以及抑尘用水。

4)施工单位除加强对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排放管理外,应对员工进行基本环保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和责任。

通过以上措施,本项目施工期污水对受纳水体及周边环境的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挖掘机、推土机、铲运机、振荡器、打桩机、柴油发电机、电锯、打磨机、焊机以及设备运输等噪声。

项目在工程建设期间建筑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质量有一定影响,受影响区域主要为临项目施工场界一侧的区域,后排建筑经遮挡后,受影响程度相对较轻,但夜间施工影响的程度都比较明显。

通过采取施工管理、设置围挡、合理布局、劳动保护、合理安排作业时间等措施,可减轻本工程施工噪声的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土、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施工场地土石方经场内平衡后,挖填方平衡,弃方量为零。

工程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建设方可考虑将其筛分后用作回填、回用、造型等。对不能利用的垃圾需按照罗田县渣土管理部门的要求统一处置,同时清运施工渣土的单位和个人应按照团风县相关管理规定,将施工渣土运到指定的消纳地点。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由分散式垃圾收集桶收集,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无害化处理。

3.2运营期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为热熔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以及破碎产生的粉尘,分别采取集气罩收集水浴+UV光解+活性炭净化装置以及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预测结果表明,各污染因子最大落地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不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项目运行后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较小。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产车间的清洗废水。收集与处理方案如下:

生产车间清洗废水经过车间导水槽进入污水处理站,经过混凝沉淀后,85%回用于清洗、漂洗工序,5%经过厂区的生化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由总排口通过市政管网进入罗田县污水处理厂

3)噪声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后,在采取上述措施后,项目厂界南、东、西、北四侧以及周围敏感点噪声贡献值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昼间≤65dB(A),夜间≤55dB(A),因此项目在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在认真落实本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运营期间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100%可以得到有效处理、处置,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4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项目为生猪养殖项目,养殖规模为年出栏猪仔105600头(折算成生猪13200头),年出栏生猪11200头;综合折算年出栏生猪24400头。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改委第9号令公布,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1号令公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修正)中鼓励类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技术开发与应用范围中。

因此,本工程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

5、规划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建成投产后,主要从事废塑料、废编织袋的回收利用,制造塑料颗粒以及塑料管材,属于废塑料资源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改)》,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第三十八条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28 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产业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根据罗田县城乡规划局说明,本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符合罗田县经济开发区用地发展规划,选址可行

6、环评结论

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再利用生产项目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城市总体规划规划和罗田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项目建设用地为第二类工业用地,项目选址符合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在全面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和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产生的环境影响对周围环境影响可降至可接受水平,污染物排放能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下达的控制指标,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影响的角度而言,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7、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受影响的单位和个人、相关部门及有关专家。

  主要事项:

(1) 您对环境质量现状是否满意(如不满意请说明主要原因)?

(2) 您是否知道/了解在该地区建设的项目?

(3) 您是从何种信息渠道了解该项目的信息?

(4) 根据您掌握的情况,认为该项目对环境质量造成的危害/影响程度是什么?

(5) 从环保角度出发,您对该项目持何种态度,请简要说明原因。

(6) 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建议和要求?

(7) 您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

8、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或电话咨询。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9联系方式

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罗田县苏恒再生能源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永红

联系电话13926132695

承担项目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通讯地址:黄冈市黄州区宝塔大道66号就业大厦201(河南金环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

联系电话:0713-8100389

10、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本项目征求意见稿及公众意见表详见附件。

 

废旧塑料制品回收再利用生产项目 正文.pdf

公众意见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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